根据《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我校已完成F1、F2、F3、X1、G1和G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是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1日。现收到考生复议申请,经衡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辅导员F2岗位的奉彦琪考生的复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讨论,认定奉彦琪考生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若对以上资格审查补充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5月23日17:00前实名制反馈到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734-8486660(人事处)
0734-8484907(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