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衡阳以外地区教职工返校信息精准掌握,根据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教职返衡审批与信息填报程序进一步明确如下:
1.从2月16日起,凡是从衡阳市区以外地区返校的教职工必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要负责人详细报告返衡计划,包括返校时间、返校路线、返校方式、返衡详细地址、旅居地、接触史、以及体温监测等情况,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返校;
2.部门批准同意教职工返校后要及时将职工返校计划报告人事处备案;
3.教职工返衡当天必须详细填好异动表交部门联络员,部门联络员在每天11点前报告给人事处,如果在校内居住还必须报告所在楼栋栋主,主动做好居家观察。
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一定要将上述要求通知到每一位现处衡阳以外地区的员工,及时准确掌握部门员工返衡信息,严格按照学校防控要求做好防控与信息报告工作。
人事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