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0年9月7日,学校发布了《关于填报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依据《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组织职称评审。现将我校2020年度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
我校2020年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0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二、二级学院相关工作
拟申报2020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根据上述申报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复印材料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于2020年11月3日前向其学科归属学院申报和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携带所有复印件材料原件,并向学院交职称评审费。
各学院收取职称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
博士认定讲师人员材料由申报人员于10月31日前直接报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收材料、资格审核、推荐、公示、材料上报等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一)成立职称推荐小组
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和学术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一般为5~7名成员。各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本学院的职称推荐工作。
各学院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职称工作联络员。
(二)收取职称材料
各学院请于2020年11月2日-3日收取职称材料,审核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学院公章。论文复印件需要在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签字盖章,课题需要在下文首页和名字出现的地方、以及立项书和结项书签字盖章;其他材料每页均需签字盖章。
(三)学院初审材料
参评人员所在部门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学历、学位、表彰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一栏签字盖章,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
所有职称材料部门审核意见均需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职能部门复核
各学院收齐本学院申报职称人员的材料后,由学院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各职能部门复核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6日。
(五)各二级学院召开评议和推荐大会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人员须到其学科归属学院进行考核评价。申报职称者应在所属学院进行公开述职,学院对申报者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人员不少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同意推荐”的人数超过投票人数2/3(含2/3)者由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师德师风、学术影响、学科专业建设等进行评议,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在本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向学校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11月16日-18日向人事处上报材料。请提交各申报职称人员职称材料(需要学院盖章的均需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所有申报人员分等级汇总)、公示结果及有关电子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湖南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评分表》、《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并缴纳本学院申报职称人员职称评审费。
三、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2020年度评审费标准为高级600元,中级215元。
拟申报职称人员请加入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QQ群:438359801。
联系电话:0734-8486660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
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