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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寒假期间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1-01-01 16:43  

 

校属各部门(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校办通[2020]16号)精神,为落实寒假期间教职员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职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校教职员工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出湘、不出境。确需离湘,必须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回衡后须落实健康管理等措施。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晨午晚检等制度,将疫情防控作为部门(学院)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 各部门(学院)寒假前组织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教育,引导教职工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往返学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寒假期间,少流动,少聚集,不前往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境;储备好个人必要防护用品,随身携带口罩和消毒纸巾,在人群密集、封闭拥挤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保距离、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3. 各部门(学院)组织教职员工有序离校,准确掌握每个教职员工离校后去向。放假期间,各部门(学院)要继续组织每天对教职员工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报告,动态掌握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出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中心和学校报告(学校联系人:高文 ,联系电话:13707345657)。

4.按要求严格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教职工离开湖南异动报告制度和从外省申请返衡返校审批制度,承诺对材料信息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按学校现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报备。

5.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安全,返衡返(到)校教职工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身体有异常的教职工,要及时报告并到衡阳市定点的医院就诊。

各部门(学院)必须通知到本部门的每一位教职员工,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合理安排假期时间,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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