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和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
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有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教学能力,又有科技开发、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实践能力的教师。具体标准为高等学校中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教师:
1.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行业的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改进实验技术手段方法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高等学校中具有高教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教师:
1.国家部委组织的以考代评职称资格证书或高教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以外职称资格证书。
2.国家部委颁发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3.教育部组织的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行业培训认证证书或国际、国内著名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工程师证书、MVP 证书。
5.各级各类劳动技能等级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
6.劳动技能等级高级以上等级证书。
7.在我校工作近五年中,有半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事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挂职锻炼,并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8.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9.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改进实验技术手段方法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10.其他足以证明其专业实践实训工作能力、技能的证书。
三、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证明材料说明
(一)双师型教师申请者需提供教师系列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1的申请者需提供相应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申请者相关行业专业技术职称与申请者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证明。
2、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2的申请者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记载的或人事处出具的企业工作证明、所在二级学院关于“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证明,并附指导实践实训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学生名单。
3、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3的申请者需提供研究成果材料、企业出具的使用成果证明和产生良好效益的具体财务凭证。
4、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4的申请者需提供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及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二)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者需提供高教系列、科学研究系列或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1—6的请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7的申请者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记载的或人事处出具的企业工作证明、所在二级学院关于“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证明,并附指导实践实训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学生名单。
3、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8的申请者需提供研究成果材料、企业出具的使用成果和产生效益的证明。
4、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9的申请者需提供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及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研究生,如未取得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视同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
四、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确认程序及时间要求
1、本人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或《衡阳师范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往年已通过认定的教师不再重复申报相应类型,已认定双师素质教师的可申报双师型教师并补充提供相应条件的材料。
2、所在学院初审后,提出审核意见,以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和《衡阳师范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连同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保持一致)报人事处师资职称科521室,汇总表电子版发rsc@hynu.edu.cn。
3、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提出认定意见,报学校研究确认。
联系人:钟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2.《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3.《衡阳师范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4.《衡阳师范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
5.《衡阳师范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
人 事 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