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19]9号)和《关于修改与细化<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几个内容的通知》(校人字[2019]28号)(见附件1)文件,为做好2019年度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含高级实验师)高级职称评审的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对象
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学校推荐参评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面试答辩签到时间及注意事项
2019年12月21日上午,答辩对象须于上午8:00准时到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西会议室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一律取消答辩资格。
每个面试答辩对象答辩时间控制在13-15分钟以内,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8-10分钟;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 答辩时量控制在20分钟内。(不需要准备PPT,具体以面试答辩专家要求为准)。
请各位面试答辩对象在个人陈述环节,着重介绍个人“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的创新性和显示度。
三、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西会议室
各位答辩对象在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西会议室报到抽签后,学校将统一安排车辆将各位参评人员送往答辩地点。
四、面试答辩组织
1.各学院负责通知本院面试答辩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2. 面试答辩人员须于8:00在报到地点准时签到,迟到超过15分钟一律取消面试答辩资格。不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参评资格。
3. 面试答辩结束后,须按照工作人员指引,离开指定地点,不得重回等候区域,与未答辩人员交流。
4. 面试答辩对象因公出国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进行现场答辩的,由所在学院提供书面证明和本人联系方式(于12月16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我办),经我办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家采取视频答辩方式进行答辩。若因答辩对象本身的原因,或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答辩对象,致使在规定时间内学科组无法实施视频答辩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
五、其他事项
请需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填写《面试答辩回执》(见附件2),交学院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6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稿送人事处,电子稿发送到313913746@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1:《关于修改与细化<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几个内容的通知》(校人字[2019]28号)
附件2:面试答辩回执
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