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4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人选组建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2.知识面广,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具备担任本学科(本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3.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胜任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 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
4. 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评委库委员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评委库委员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实验师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5 年、任现职满 3 年(计算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推荐到实验技术系列的教授人选任现职未满 3 年可推荐)。
5.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二、推荐程序
1.拟推荐人选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所在部门推荐,填写《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
2.所在部门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并将《推荐表》和《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于2019年9月2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hynursc@163.com)。
三、推荐要求
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要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
联系电话:8486660
联系人:戴老师 刘老师
附件:
1.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
2.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年5月份)
人事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