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接《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1),现予以转发,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请符合《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2)规定条件的教职工自愿申报,具体认定程序详见《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衡人才办通〔2018〕1号)。
二、材料要求
1、《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1份,其中经办人意见栏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提交电子稿。
2、《衡阳市高层次人才集中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需所在部门盖章,并提交电子稿。
3、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5、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符合《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会员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及学术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汇总后于5月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52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nursc@163.com 。
联系人:戴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
1、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2、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3、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
4、衡阳市高层次人才集中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