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9号)》(附件1)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予以转发,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择优推荐1名教职工(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并将相关材料于4月17日下午17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52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ynursc@163.com 。
联系人:戴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9号)
2、《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