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现将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4号,附件1)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二、学习平台
教师公需科目可在(湘人社函[2019]24号)文件规定的继续教育基地集中学习或网络培训。
教师部分专业科目可以在衡阳师范学院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免费学习(http://online.enetedu.com/hynu,每个账号在一个平台的开通年度内最多打印50学时的证书,附件2)。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需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人员按《关于做好2019 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4号)文件要求提供继续教育支撑材料。
需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人员于2019年6月29日前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需施教机构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并将《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见附件3)发送至hynursc@163.com。
没有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到人事处师资职称科领取。
四、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教育办理
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及继续教育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人事代理人员(指在衡阳师范学院在岗工作且与学院签订正式协议的非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委托评审等工作。
2.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须在衡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1年及以上才能初任或晋升职称。
3.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建议在衡阳市人社局参加)。
4.根据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要求,认定或晋升职称必须参加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校不组织统一报名,个人根据自己情况自行到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名并参加培训。
5.参加继续教育的年限要求:(1)初任一年。(2)晋升中级:本科及以下学历四年,硕士学历两年。(3)晋升高级五年。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人 事 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