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予以转发,并将选拔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程序
申报人员需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和支撑材料报所在部门。
各部门择优推荐1名教职工参加此项选拔工作(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并提供反映申报人员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及电子版)报人事处。
学校择优推荐1-2名,推荐名单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1、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2份,按《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填表说明打印,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3、《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对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此表需用Microsoft Excel格式,并提交电子版。
4、经所在部门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职称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1-2篇(高技能人才可不提供)。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请各部门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联系人:戴小新 刘汉辉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