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8年12月14日,学校发布了《关于填报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学校根据《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现为征求意见稿、具体以学校正式下文为准、见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组织职称评审。现将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拟申报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根据学校《关于填报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复印材料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于2019年1月6日前向其学科归属学院申报和提交材料(包括硕士认定讲师人员),提交材料时请携带所有复印件材料原件,并签订协议、向学院交纳职称评审费。
初级认定、博士认定讲师人员材料由申报人员于1月11日前直接报人事处。
个人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聘用制人员职称评审(认定)按《衡阳师范学院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3)
2.教学工作量计算时间从2014年2月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3. 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8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4.交材料时每人需上交5个电子表格《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参评人员职称材料一览表》、《湖南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以及新增加的《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评分表》(附件4,辅导员填写附件5)。
二、二级学院推荐
(一)成立职称推荐小组
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和学术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一般为5~7名成员。各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本学院的职称推荐工作。
各学院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职称工作联络员。
(二)收取职称材料
各学院请于2019年1月6日前收取职称材料,审核原件与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学院公章。论文复印件需要在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签字盖章,课题需要在下文首页和名字出现的地方、以及立项书和结项书签字盖章;其他材料每页均需签字盖章。
(三)学院初审材料
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学历、学位、表彰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一栏签字盖章,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
所有职称材料部门审核意见均需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统一到职能部门复核
各学院收齐本学院申报职称人员的材料后,由学院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各职能部门复核时间为1月7日至1月11日。
(五)各二级学院召开评议和推荐大会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人员须到其学科归属学院进行考核评价。申报职称者应在所属学院进行公开述职,学院对申报者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人员不少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同意推荐”的人数超过投票人数2/3(含2/3)者由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师德师风、学术影响、学科专业建设等进行评议,并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在本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六)向学校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1月16日-17日两天向人事处上报职称材料(学生辅导员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评审材料报学生工作处)。请提交各申报职称人员职称材料(需要学院盖章的均需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所有申报人员分等级汇总)、公示结果及有关电子表。并缴纳本学院推荐参评职称人员职称评审费。
三、其他事项
1.材料一旦提交,经学科所在学院公示后,除评审专家要求外,不得增补或替换。
2.收费标准:2018年度职称评审费标准为高级600元,中级215元。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规定
附件4: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评分表
附件5:衡阳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评分表(辅导员)
附件6:衡阳师范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
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