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校2018年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依据为《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以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为准)。
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以前。2019年3月31日以前完成评审的,高级职称确认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之后完成的,确认时间为评委表决通过时间。为了能在3月31日前完成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现启动2018年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填报工作。
各二级学院收材料、资格审核、推荐、公示、材料上报等事宜,以及学校后续评审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个人申报(含合同制聘用人员)
(一)材料上报
1、参评职称人员相关要求
申报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人员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3),按《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附件2)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证明材料与复印件材料(复印材料按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向其学科归属学院申报和提交材料。
个人申报有关注意事宜如下:
1.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向学院上报材料时现场签字。
2.评审材料之一、之二、之三装订在一起,分目录用彩色纸打印便于查找。
3.所有材料全部装入职称评审袋(可到人事处领取),评审袋的封面格式见附件材料。
4.学历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验证。若学信网无法查询,请填写《学历无法验证证明》(学信网无法查询).
5.未被检索但是校定一级期刊和A类期刊,需要作为基本条件的请填写《校定一级和A类期刊证明》,装订在《真实性查询证明》后面,不需提前到科技处盖章,在职能部门审核材料时统一在此证明和查重报告上盖章。
申报材料中被相关机构收录的业绩材料(例如,分区、CSCD收录等)需提供有资质检索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论文代表作要通过清华同方中国知网进行检索查重。网上查重报告的论文电子版和查重报告的PDF电子版统一汇总到各学院。
真实性查询证明需要包括所有的论文等材料。
6.申报高级职称需要2篇代表作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需要1篇代表作论文。若是专著,只提供1本专著(不再提供论文)。专著和外文期刊不需要查重。
7.评审表或初任表一定要贴照片。另外再交一张一寸照片。
8.请各位老师填写《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单独装订,由学院单独向学校上报(不放在个人申报材料中)。
9.提交论文复印件需要封面、目录、内容和封底;课题复印件需要下文和立项书(如结项还需提供结项书),专著复印封面、前言、目录和封底。
10.所有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学院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学院印章。
1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的所在部门群众评议意见需在学院召开相关会议后填写评议结果并让相关老师签字。
12.交材料时每人需上交4个电子表格分别为:《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参评人员职称材料一览表》、《湖南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压缩并命名(格式为申报职称+姓名+业务所在学院)
13.职称评审表封面的档案编号不填,单位代码为43910413。
14.如果满足绿色通道,相关材料装订到资格审查材料中,并在目录中体现。
15.不在有效期的材料(特别是2018年12月31日以后的材料)不能放在职称材料中。
16.公示表必须包括所有的加分业绩材料,如加分业绩材料未在公示表填报,则不予赋分。
17.公示表下面的单位(公章)等信息由学校填写。
2.符合中级职务初次认定条件的人员材料报送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员只需交《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资格审查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并上交《中级认定花名册》电子版。
(2)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无职称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认定中级职务人员的材料要求参照参评职称人员的材料提供(另需提交初任呈报表,不需提供评审表)。
有效材料时间段:获得硕士学位后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开始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
3.符合初级职务初次认定条件的人员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自愿申报)
(2)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人员
(3)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人员
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自愿申报认定初级职务,凡申请认定初级职务通过后,其申报中级职务有效材料起止时间自初级职务通过之日算起。申报人员需交《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资格审查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并上交《初级认定花名册》电子版。
(二)材料要求
申报职称材料要求真实、宁缺勿假;亮点突出、层次分明、前后一致,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资格审查。所报材料虚假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三、其他事项
拟申报职称人员请加入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QQ群:438359801。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
附件2: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06号)
附件3:2018年职称相关表格
衡阳师范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