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18]21号),现就做好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按照《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21号)执行(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各学院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对所在学院教师申报资格进行初审,由院学术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进行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向学校推荐1名参评人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衡阳师范学院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份。
2.《衡阳师范学院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见附件3)。
3.个人着正装蓝底证件照电子版一张(JPG格式,像素300万以上)。
4.提供个人教书育人理念(20字以内)、个人简介(220-260字,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主要业绩及突出贡献)、个人教书育人业绩和典型事迹介绍(5000字左右),用于学校网站及官方微信推送和投票。
5.各种荣誉、证书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章。
四、时间要求
参评人选推荐材料及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28日17点前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523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c@hynu.edu.cn。
联系人:钟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
1.《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21号)
2.衡阳师范学院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申报表
3.衡阳师范学院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4.教书育人个人简介参考格式
人事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