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校人字〔2024〕29号,附件1)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青年教师导师制校级优秀个人及优秀单位评选通知如下:
一、优秀个人评选
(一)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组-3组2022年度-2024年度确定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和导师参评校级优秀,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申报校级优秀的青年教师和导师,学院考核结论必须均为“优秀”,学院公示期满后,由青年教师和导师共同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校级考核优秀申报表》(附件2)、《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校级考核优秀申报一览表》(附件3)提交人事处师资职称科,还需提供电子版。
(三)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参评优秀人员进行评选,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优秀单位评选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交《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4),学校根据青年教师培养情况,评选不超过3个优秀单位。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12月2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附件2-4,一式一份)交到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sc@hyn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梦真 钟佩玲 0734-8486660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校人字[2024]29号)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校级考核优秀申报表
附件3: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校级考核优秀申报一览表
附件4:衡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优秀单位申报表
人事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