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对照《通知》中的建设重点和申请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申报学院应在“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基础,具有创新意识、开放氛围、改革精神。
3.请申报学院于5月12日下午17:40前,填报《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申报书》(见《通知》附件),并报送至人事处52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nurs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钟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4-8486660
附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