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通知要求,我校对F1、F2、F3、X1、G1和G2应聘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并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核、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安排
(一)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F类岗位、X1岗位)
时间:2025年5月22日9:00—12:00,14:30-17:30
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星瀚楼一楼大厅(地图导航: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楼,建议从西门进校)。
(二)基建管理人员、工程审计人员(G类岗位)
时间:2025年6月5日9:00-12:00,14:30-17:00
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星瀚楼一楼大厅(地图导航: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楼,建议从西门进校)。
现场资格复核材料要求: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本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6.硕士研究生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以后。仅F类岗位提供);
8.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聘书或所在学校、学院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仅F类岗位提供);
9.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时提供);
10.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11.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材料要求进行自查,资格复核现场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考生,将认定为现场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面试安排
1、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F类岗位、X1岗位)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5年5月25日8:30-12: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基建管理人员、工程审计人员(G类岗位)
笔试时间:2025年6月7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5年6月7日16:00-17: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期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1日。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1日17:00前实名制反馈到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钟老师、罗老师
电话:0734-8486660(人事处)
0734-8484907(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五、温馨提示
5月23日至25日,学校周边将有大型活动,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住宿和行程安排。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硕士)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19日